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有效保障学院重点工作和各二级学院、部门履职的需要,规范预算编制口径,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建立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机制,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市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18]49号)和学院《内设机构经费预算管理办法》要求,以加强统筹、提高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急事为目标,全面推行零基预算、零结转、信息公开和绩效评价,现就做好 2019 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制度的新要求,全面推进零基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学院确定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坚持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业务经费按职能”的编制方法,强化预算事前评审和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约束力。
二 、责任分工
(一)收入预算编制。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其他收入等。财务处、附属小学、示范基地分别负责学院和本部门预算收入(附属小学、示范基地暂按独立核算单位编制)。
(二)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支出坚持零基预算,按照完整、细化、规范的要求,实行支出分类保障,继续实施“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业务经费按职能”的编制方法,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项目支出按项目评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事前评审和预算约束。
1.人员经费预算。人员经费属基本支出,指单位用于人员的工资性、福利性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降温费、取暖费等。
(1)在职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依照“超编按编制人数核定、缺编按实有人数核定”的原则和国家确定的工资标准、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津贴、补贴标准进行编制。其中在职人员工资按 2018 年12月份工资表和津补贴发放表填列。组织人事处、附属小学、示范基地分别负责学院和本部门在职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2)长聘人员需有学院批准的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学院不予安排经费预算。预算编制按照与学院签订的合同填列。
(3)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按 2018年12月份离退休金标准预算。
(4)临时代课人员代课费按照本学期学院批准的签课情况进行预算。
(5)其他人员经费主要指遗属、伤残补助和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等,按照政策规定预算。
以上2至5项均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独生子女费由群团工作部负责)。
2.公用经费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属基本支出,指单位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按照财政规定只减不增。
(1)办公费。包括办公日用品、耗材、卫生用具、差旅、印刷、邮寄、报刊费(不含党报党刊)等。其中,学院内设各部门按照机构、人员和学院定额标准预算,附属小学、示范基地按照人员和市财政定额标准预算。分别由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内设机构设置、教职工及学生情况,财务处按定额预算。
(2)运转费。包括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护)费,网络通讯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按照上年度实际支出及相关因素并结合实际编列;工会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残疾人保证金等按照政策编列。由后勤处、党政办、群团工作部、组织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
(3)购置费。包括办公、教学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含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零星购置、更新费用(不含大宗购置),如电脑、打印机、桌椅、摄影器材、音响设备等零星购置、更新。由学院各内设机构向后勤处、财务处申报,由后勤处审核后会同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
3.业务经费预算。业务经费属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业务工作任务或特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2019年业务经费实行“清单制”,分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两类。
(1)通用项目。因完成经常性业务工作的普遍性支出,一般可按照定额标准进行预算,同类业务部门均可选择使用。一级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类、学生教育类、招生就业类、行政管理类、后勤服务类、其他类等6类。二级项目可根据经费使用用途自行细化编制(以2018年预算项目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细化)。由学院各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申报。
(2)专用项目。专用项目反映部门专属支出,属于特定工作,不具有经常性,一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预算。一级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类、实验实训室建设类、维修改造类、大型会议类、大型活动类、大宗印刷类、大宗购置类、绩效管理奖励类、出国出境类、其他类等10类。二级项目可根据经费使用用途自行细化编制。在预算公开环节,专用项目经费预算按清单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对申报的专用项目经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评审中心有关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经学院自评后提交市财政局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市财政局绩效评审中心审核。专用项目由学院内设机构负责申报,其中基本建设类、维修改造类向基建办、财务处申报,由基建办审核后会同财务处提出安排建议;实验实训室建设类向教务科研处、财务处申报,由教务科研处审核后会同财务处提出安排建议;大宗购置类向后勤处、财务处申报,由后勤处审核后会同财务处提出安排建议;出国出境类、绩效管理奖励类由财务处统一集中预算、支付。
4.专项资金预算。按照市财政局规定,2019年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建立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对没有项目支撑、结余结转大、绩效评价较差的专项资金,调整规模或予以撤销。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目录管理,从严控制财政专项资金的设立,“一年一清理”,财政专项资金期限一般为 3 年,到期后重新审核是否继续设立。结合学院实际,2019年度专项资金应包括新校区建设(含还本付息)、附属小学建设、综合实训中心建设、示范基地运营四个项目。分别由基建办、示范基地会同财务处负责申报。
三 、配套改革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学院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编制的第一要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内涵发展,重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需求。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2019年“三公”经费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二)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约束力。一是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的管理要求,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扩大内设机构预算资金年初编报范围,建立结转等存量资金规模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从严控制执行中追加预算,严禁无预算支出等行为;二是强化预算的规范性和细化度,提前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论证,凡是专项资金申报未通过绩效审核的,财务部门将不列入当年预算;三是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初部门预算一经批复,执行中除中省市和学院部署的重大事项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项以外,原则上不予追加和调整。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一是实施绩效目标全覆盖,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所有专用业务经费、专项资金要全部编制绩效目标;二是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责任部门、财务处要对绩效目标全面实施评审,没有绩效目标的,不安排预算;三是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加快预算执行。一是强化执行约束。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和学院批准的预算执行,对于确需安排的新增支出,原则上由部门调剂安排;二是建立预算扣减机制,对按时限要求未分解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专款,以及进度慢的市级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对于专收专支项目,要密切关注收入动态,对年度中未完成收入的单位,及时调减预算。三是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积极推进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试行事业收入完成、经费结余情况与绩效分配挂钩。
(五)深化部门预算公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公开部门预算。财务处要按照时间统一、平台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统一的“四统一”要求做好学院预算公开。各二级学院和部门也要建立预算公开制度,对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形式规范,并聚焦师生关注热点,积极回应师生关切,方便师生监督。
(六)强化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编制政府购建计划,对涉及年度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的项目全部编入购建计划。未在购建计划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购买服务预算,以及执行中未获批准调整或追加采购预算及购买服务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审批办理相关业务。
四、时间安排
(一)部门编报预算阶段
1.2018年11月初,下发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安排布置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下发预算编制报表,并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2018年11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和部门依据财务处下发预算报表和具体要求,向财务处和有关业务处室报送预算数据和材料。
(二)上报预算初审数阶段
1.2018年11月30日前,财务处对各二级学院和部门报送的基础数据、预算收支数、绩效目标等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经学院审定后,报市财政局业务科室和市财政局绩效评审中心审核。
2.2018年12月20日前,财务处根据市财政局反馈的审核意见,调整修改部门预算计划,形成部门综合预算草案;各二级学院、部门上报二级预算摸底表。
(三)编制二级预算草案阶段
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3月,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学院预算方案,财务处编制学院内设机构预算草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下达二级预算批复阶段
财务处将学院内设机构预算草案按程序上报相关会议研究审定,经批准后,及时下达学院内设机构二级预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预算管理合力
财务处要充分发挥预算统一管理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市财政局相互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积极发挥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作用,及早向分管和联系领导汇报、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衔接,明确 2019年工作重点、经费保障,认真扎实做好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 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核实数据,确保预算真实完整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和规定的编制方法,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认真编写综合预算编制说明,确保预算科目和数据真实、完整;认真编制绩效目标,确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预算科目的编列要按照 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认真核对填列。
(三)落实责任,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加强预算编制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确定专人,建立健全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促进部门综合预算与部门事业发展相结合,切实提高综合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保障力。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5日
1预算调研分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