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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   发表于: 2012-08-16   作者:   编辑: Amethyst   点击:

关于从未就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的通知

各镇办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进一步加强我区镇公办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学校和部分高(初)职中学校师资力量,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服务水平,根据2012年8月8日区编委会议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有教师资质的未就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聘7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从在汉滨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有教师资质的未就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79名教师,其中幼教50名、中学教师29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2、附件3)。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幼教职位考生须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以上资质;

(五)报考中学教师专业职位考生须持有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质(其中报考影视制作、汽车工程、工民建等专业职位考生学历为本科以上,可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知识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进行。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区人社局负责牵头,区教育局配合,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于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1日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到区人才交流中心(政务大厅)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考信息和报考志愿(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幼教职位考生不须填写报考志愿,报考中学教师专业职位考生只能填报1个报考志愿,如"XX学校XX专业")。

(二)笔试

笔试定于2012年8月26日进行。报考幼教职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生于2012年8月22日到区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并按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区政府院内政务大厅人社局服务窗口电话 0915-8181281)。

笔试分值为100分。师范教育类专业一本学历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凡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考生一律不得进入专业知识测试环节。

1、笔试内容:

①幼教职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依据现行幼儿师范大专教材);

②中学教师专业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占笔试分值的30%,依据现行师范专业本科教材)、专业知识(占笔试分值的70%,汽车工程、计算机、影视制作、工民建等专业依据各专业的现行本科教材;其他专业考核对应学科的高中知识)。

2、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27日在区人事人才网、区教育局网进行公示。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专业知识测试人员并公示;若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且不低于1:2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可进入专业知识测试环节。

(三)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为试讲、演示操作等,定于2012年8月29日-30日进行。报考幼教职位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中学教师职位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业知识测试方案,抽调专业人士组成评委库,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试讲、演示操作顺序;由随机抽选的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演示情况,依照专业知识测试项目和分值对应进行评估考核。

1、报考幼教职位考生专业知识测试以演示操作的方式进行。由考生根据器乐、舞蹈、美术等测试项目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演示,演示时限为20分钟(演示所需较小器材、设备自行准备)。

2、报考其他专业职位考生专业知识测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育理论知识答辩等五个方面,试讲内容由考生在本人测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并在指定地点备课30分钟;备课结束后,考生按序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自行携带所报专业笔试指定的现行教材)。

根据笔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折合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并公示(笔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政审

体检政审由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经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初聘人员并公示。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初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提出解聘意见,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解聘。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师资力量、提升教育教学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有利于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程序,把好选人用人关口,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因此,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扎实细致地搞好招聘工作。

2、阳光作业,严肃纪律。就业是民生之本,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工作更是区委、区政府一项惠及子孙万代的重大举措,深受社会普遍关注。各相关单位务必要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纪律、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制止招考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弄虚作假,违反考纪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不坚持原则、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党员干部纪律要求严肃处理。

附件:1、汉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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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汉滨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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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汉滨区高(初)职中招聘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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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汉滨区招聘教师报名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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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

原文地址链接:http://www.hbjy.cc/content.aspx?id=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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