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对实验实训教学工作者健康与安全负责的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程序盒控制措施,以保证在实验室发生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从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中心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
2.设施规范 管理到位
3.主动监测 反应及时
4.依法处理 措施果决
5.机制畅通 遏制危害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实验室内部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实验教学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盒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露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四)编制依据
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5.《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五)预案启动
当出现(三)中的任意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责任任务
(一)组织机构
1.
组长:
成员:
(二)职责与职能
1.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原则,规划对临床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
2.应急处理工作组:制定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各类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盒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实施全面的应急措施。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作出明确规。
2.建立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柜。对于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二)预警
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2.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3.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四.应急控制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生物实验室应急机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对突发事件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等等。
(一)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综合评估
1.流行病学调查 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等。
2.标本、样品采集和检验 对污染的物品、区域、感染人员进行采集和检测,对可疑生物进行样本检查,进行病原的分离鉴定,一确定事件的性质和危害。
3.污染区域的规划 对污染区域及其周围进行检测。对于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丢失,检测生活资源污染范围盒严重程度,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采取防御措施。
(二)现场控制措施
1.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或实验区
2.传染源控制 对于受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影响的现症病人实行就地报告,通过‘绿色通道’,送至实验室人员感染救治的定点医院。对于疑似病人和接触者进行入院观察。对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病、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3.对于查明的微生物病原、生物毒素以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或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公众共用设施。
4.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
5.保护易感人群 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紧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
6.卫生知识宣传 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特异性卫生知识宣传。
7.人员疏散 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病源微生物盒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公共健康事件时,可保政府取消集体性活动,采取必要的停工、停业、停课和人员疏散。
8.消除区域民众心理障碍和精神应激 采取宣传教育、心理咨询等方式针对性解决。
(三)追踪检测
追踪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的高暴露人群,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上报与部门协调
及时上报旗卫生和主管部门,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盒放射源丢失的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要与卫生监督部门协调,搞好相关区域的食品、饮水、环境卫生监督。
对于实验人员受到感染侵害事件,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加强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2.人员培训
加强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实验室业务人员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3.监督检查
相关实验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实验室检查制度。
4.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工作每两年不少于1次。演练工作应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