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学院 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当前位置: 分院首页 > 教学科研 > 实训室安全管理 > 正文

 工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   发表于: 2018-09-06 15:27   作者:   编辑: 雷显国    点击数: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实训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实训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分析  

1. 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实训室都可能发生,主要原因在于:

1 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2. 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导致;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导致。 

二、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

工程学院明确职责,由工程学院院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落实各分级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实训室安全员,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 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 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 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 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 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三、实验实训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 实验实训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2. 实验实训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切断电源开关; 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针对危重患者要及时联系当地医院及救援机构。

工程学院教务科:8177668  学院保卫处:8177675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