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方便学院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办理、领取及异地就医备案,根据市社保部门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卡查询、领取及补办
1.社保卡查询。凡未领取到社保卡的学院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请直接拨打社保卡查询专线电话12333查询个人办卡信息。
2.社保卡领取。查询结果为已办卡的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请本人持身份证前往中国银行安康分行营业部(雷神殿)领取。
3.社保卡补办。查询不到个人信息的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说明其社保卡尚未办理,请于10月30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和白底电子版照片(358*441像素)交到财务处核算科(行政办公楼818室),由单位代为向社保部门申报(社保卡信息和领取由本人负责);逾期未向财务部门提交补办材料的,由本人自行向社保部门(安康市创业大厦一楼16号窗口)申报办理。
4.新增人员社保卡办理。
新入职人员需由组织人事处提供安康市人事局个人工资审批表,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白底电子版照片(358*441像素),于每年年初申报医疗保险并办理社保卡。
新调入人员由本人在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二、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及报销
1.备案。凡在异地长期居住的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需要办理安康市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办法是:填写《安康市异地就医备案表》,由本人送市社保办(安康市创业大厦一楼16号窗口)备案登记相关信息。
2.就医。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凭医保卡即可在异地就医(住院),每年门诊医疗费由医保办统一汇入个人工资账户。
3.报销。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申报了慢性病的人员,每年11月底前将购药发票送财务处核算科,由单位代为向社保部门申报;逾期未向财务部门申报的,由本人自行向社保部门申报办理。
三、其他事项
本次社保卡补办为第三次补办,也是最后一次统一补办,以后学院不再组织。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或在部门网站、微信群、QQ群发布文件等形式广泛宣传,其中学院领导请党政办公室负责,新增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请组织人事处负责;广大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要及时查询社保卡办理信息,及时办理领卡或补办手续,以免影响个人利益。
附:安康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18年10月8日